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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FB20(ZB-2020J009)

1采购条件 

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和咸宁市医疗应急物资储备库工程总承包(EPC)项目,项目业主为 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和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工武大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消防安装工程专业分包进行公开采购。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和咸宁市医疗应急物资储备库工程总承包(EPC)工程位于咸宁市咸安区横沟桥镇甘鲁村二组(贺胜路370号),建筑总面积:13006.66㎡,其中医疗应急物资储备库2974.51,保障楼1601.31,综合楼8430.84㎡。

2.2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医疗应急物资储备库、综合楼、保障楼的消防安装工程,招标采购工程量及规格详见《采购报价表》,实际采购应以项目部施工计划采购数量和规格为准进行供应。

2.3服务期(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算

2.4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要求,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项目管理团队需配置齐全,且项目经理持有效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资格证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业绩要求:近3年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业绩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金额认定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

3.6信誉要求:

1)供应商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查询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查询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 3 25日起至2024年 3 29日(北京时间)在咸宁市咸安区贺胜路370号咸宁市疾控中心办公楼518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4.2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出具下列文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注明参与的项目名称)、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2024年4 15日9:00时,地点咸宁市咸安区贺胜路370号咸宁市疾控中心办公楼518

5.2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及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递交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为:2024年 4 15日9:00时,开标地点为:咸宁市咸安区贺胜路370号咸宁市疾控中心办公楼518

6.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出席开标会。

7.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工武大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网址:http://www.cewud.com)发布。

招标人:中工武大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丹   

电话: 15997616499  

电子邮件:   281121716@qq.com              

                                  中工武大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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