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和咸宁市医疗应急物资储备库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建筑劳务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项目概况: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和咸宁市医疗应急物资储备库工程总承包(EPC)工程位于咸宁市咸安区横沟桥镇甘鲁村二组(贺胜路370号),建筑总面积:13006.66,其中医疗应急物资储备库2988.98,保障楼1608.5,综合楼8192.27㎡。

1.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医疗应急物资储备库、综合楼、保障楼的建筑劳务(包括钢筋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砌体工程、屋面工程、楼地面工程、抹灰工程、节能工程、防水工程、混凝土工程、涂料工程、机下余土清理、安全防护),工程量及规格详见《土建劳务清单表》,实际完成工作量和规格以现场核算为准。

1.3施工工期:满足招标人项目进度节点要求。

1.4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须配合总承包单位获得湖北省优质结构工程。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2.2投标人具有劳务分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9 18 日起至2021 922日(北京时间)在咸宁市咸安区贺胜路370号疾控中心办公楼517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3.2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出具下列文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注明参与的项目名称)、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110810:00时,地点为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和咸宁市医疗应急物资储备库工程总承包项目部(地址:咸宁市咸安区贺胜路370号疾控中心办公楼517

4.2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及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递交投标文件;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为:2021年 10 8 10:00时,开标地点为: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和咸宁市医疗应急物资储备库工程总承包项目部(地址:咸宁市咸安区贺胜路370号疾控中心办公楼517

5.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出席开标会。

6.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工武大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cewud.com上发布。

招标人:中工武大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址: 光谷大道77号光谷金融港B9

联系人: 杨丹  左超

电话: 15997616499  13618601860

       电子邮件:281121716@qq.com


中工武大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8日